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工资、社保有关规定,宣传相关政策。
二、负责教职工工资、国家出台津贴补贴等待遇调整与核发,工资基金申报与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负责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核发等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申报、缴费、转移接续等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申报工作,工伤、生育待遇核发,医保个人账户清退等工作。
六、负责离休教职工离休费、退休教职工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待遇核发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等申报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福利工作。
九、负责已故教职工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等待遇申报和核发工作。
十、组织实施学校工勤技能人员考工定级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工资报表统计,教职工收入证明出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