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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10   浏览次数: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委员会、支撑单位: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202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为确保2026年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2026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

资助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6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60 人。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资助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2026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30 人。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资助期2。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2026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 18人。

(四)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资助经费为每人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6 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 130人。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以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见附件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岗位目录见附件3国(境)外学术交流重要会议目录见附件4,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见附件5

三、工作安排

申请人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1.申报时间32日至424

2.学校审核:425日至430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申报时间32日至424

2.学校审核:425日至430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1.申报时间32日至530

2.学校审核:32日至530

(四)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1.申报时间32日至930

2.学校审核:32日至930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

1.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三)请务必注意校内申报截止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流动站工委会、设站单位高度重视着力做好项目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博士后、在职人员申报参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4078792

联系QQ372351878(蒲老师)

办公地点:成都理工大学第一行政办公楼316室(博管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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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