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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成都理工大学关于开展第六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才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5-07-18   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5〕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537号)和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选聘第六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推荐名额

四川省拟设置6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除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外,同一地区、系统和单位,在同一学科专业领域一般不重复设置岗位。

为确保竞争择优,本次选聘工作采取限额推荐。根据四川省文件精神,我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名,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

二、选聘条件及方式

(一)“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单位选聘条件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产学研用结合紧密,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能够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特色优势,承担过国省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国省级科研成果奖励,或建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

(2)符合我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领域,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数字领航”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

(二)“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一般为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原则上每年为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本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实地到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0天。

(4)在一流大学、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工作,取得较高学术成就或行业领域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能推动产生原创性、突破性成果;或在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等担任技术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推动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

上述条件中的“在职人员”:拟聘专家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弹性延迟退休或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引进人才特别优秀且为我省发展特需的人才,可适当突破年龄等限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破格引进。

同一申报人每批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聘期内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四川海聚计划”入选者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进站院士(专家)聘期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选聘方式

1申报组织方式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选聘采取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推荐,岗位设置和人选选聘同步开展的方式。为提高岗位设置与“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匹配度,拟设岗引才单位应提前与拟聘专家达成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2申报工作流程

1.征集申报人选。下发申报通知后,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各项目申报条件,积极征集推荐合适申报人选。

2.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把关。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申报人选提交的材料,通过党政联席会、学术分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申报人选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党风廉政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学术诚信情况和学术水平、知识产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

3.各教学科研单位提交推荐名单。各教学科研单位将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以本单位党委名义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

4.上报材料。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各教学科研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基本条件复核,拟定推荐人选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向上级部门进行推荐。

三、推荐重点及要求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围绕国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准确把握推荐重点,把真正有潜力、有发展前景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拟设岗位和人选推荐出来。推荐工作实行分级分层负责,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条件和标准,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材料)在8月8日(星期)上午12:00点前通过OA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协同发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服务科熊西江。

电子材料要求

1.推荐函Word格式和PDF盖章扫描版(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Word格式)。

3.汇总后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用Excel表格编辑(Excel格式)。

4.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1份(拟设岗引才单位与拟聘专家达成的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Word格式

5.有关附件材料1份(合并后PDF格式)。

(1)拟设岗单位科研技术水平、人才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证明材料。

(2)拟聘专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拟聘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注:如有需要专家签名的地方请使用电子签名。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对特聘专家实行年度和期满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合同及岗位职责情况,强化对业绩贡献、创新实践能力、引领带动等方面的评价,特别是着重量化考核为所聘岗位工作期间取得的理论或实践成果,为推动设岗单位发展取得的成效。

(二)拟设岗单位前期要与拟聘专家充分沟通,认真研究约定聘期内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慎重填写《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受聘签订正式聘任合同时约定的目标和任务须与申报时填写一致。

 

联系人:程士涛 熊西江 联系电话:028-84078293


附件

1.《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

2. 填表说明

3. 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样本)

4. 第六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

5. 推荐函(模板)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