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各部门:
为支持广大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来川科技创新,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5〕4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一)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应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已获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我省往年入选项目,或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我省“天府峨眉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均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采用线上申报和提交线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线上申请。申报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chrss.org.cn:8888/lxryqd/login)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服务子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审核后,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附件。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6日,涉密项目不进行网上申报。
(二)线上审核。申报人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提交至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线上审核期间,申报人可按审核要求在线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或材料。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
(三)提交线下材料。经线上审核合格的申报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严格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一套纸质材料,于2025年4月11日前由单位统一提交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线下材料要求:
(一)学院提交材料: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组织申报工作开展情况、推荐人选名单及对推荐人选辅导把关情况,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二)学院提交的申报人的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 《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各单位留空不填。
(2) 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未做留学人员身份认证的访问类留学回国人员应同时提供留学邀请函、留学完成证明信、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
(3) 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 有关职称证明复印件;
(5) 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6) 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 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助经费及用途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先进装备、生物制造、清洁能源、先进材料六个重大科技专项,高端能源装备、新型显示、新能源、医药健康等“15+N”重点产业链,以及6G、量子科技、具身智能、脑科学和脑机接口、可控核聚变、算力等产业领域。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2020年1月1日后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账号可自行登录系统注册申请;已有账号的单位或申报人可直接登录,无需重复注册。操作手册将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子系统中共享。
(二)在各申报环节相应截止时间后,线上申报系统将自动锁定。申报人应尽早申报,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线上审核情况,避免影响申报进度。线上审核期间,需要更正或完善信息的,将直接退回申报人补充完善,相关单位需逐级再次审核。
(三)申报人选应客观、如实、完成地填写申报材料;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精心辅导打磨,认真做好推荐人选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各部门拟申报对象须至业务挂靠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全过程,在申报工作的任一环节查实申报项目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形,均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资助的,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资助经费。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文凯 周玉希 电话:028-84078919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