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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才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5-04-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计划选拔300名左右,其中基层人才专项10名左右、产业人才专项30名左右;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计划选拔450名左右,其中基层人才专项15名左右、产业人才专项45名左右。

    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带头人”和“后备人选”不限名额,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限额指标择优遴选推荐。

二、推荐范围

带头人从学校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学校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带头人。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后备人选。

管理期内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重复参与本批同层次的推荐,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可参与带头人推荐。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期内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近6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入选国(省)博新计划(项目)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后备人选时不受本单位推荐名额限制,可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三、推荐条件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条件,详见《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号)(附件1)。

其中,带头人推荐人选应为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按规定办理弹性延迟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备人选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可放宽到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推荐类别和领域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设“常规选拔”和“人才专项”两大类。

(一)常规选拔划分为: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学科6个学科、专业领域。

(二)人才专项分为基层人才专项和产业人才专项,人才专项单独分组,单列名额,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及单位请结合实际慎重选择。

1.基层人才专项。加强人才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人事劳动关系隶属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倾斜,设置基层人才专项。

本批推荐工作的基层范围为: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区域内的州属及以下单位;国省明确的全省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39个欠发达县域、民族地区(含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县(市、区)所属单位,全省乡镇所属单位;全省非公经济组织、村(社区)组织、社会组织。行政区域的划分以本通知印发之日为准。

2.产业人才专项。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助推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对具有坚实学术技术理论基础,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产业(区域)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人才给予重点倾斜,设置产业人才专项。产业人才专项分为:低空经济、航空航天、高端能源装备、新型显示、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新能源、人工智能、银发经济、绿色建材、农产品精深加工、平台经济、文化旅游、医药健康、现代物流15个类别。

本批产业人才专项只能推荐企业人才。推荐范围为:围绕上述产业类别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重点推荐立足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解决生产建设方面关键性难题,推动相关产业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的人才。

五、推荐重点及要求

推荐选拔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落实十二届省委历次全会和省委人才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一)推荐重点。坚持“四个面向”,紧扣国家战略腹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重点推荐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在推动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创新平台等方面业绩卓著、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人才;在高质量推动六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及“15+N”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推荐工作要注重向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注重从后备人选中遴选带头人,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和临近退休人员推荐数量。

(二)推荐要求。推荐工作要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实行分级分层负责,严格规范程序,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推荐人选须客观真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申报材料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在申报时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本着对个人和组织负责的态度,认真作好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基本情况、业绩贡献等审查,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将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责任纳入对推荐单位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将资格审查工作质量作为下一批申报推荐工作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日程安排

结合学校实际,申报推荐日程安排为:

(一)教学科研单位推荐。即日起-5月12日,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2024年11月学校预通知和本通知精神,组织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非教学科研单位申报人员请到业务归口教学科研单位申报。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在5月12日18: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材料提交人事处。

(二)资格复核。5月12日-5月16日,人事处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三)学校评审。5月中旬,学校组建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指标择优产生建议推荐人选名单并报请学校审定、公示,同时分配学校拟推荐人选申报系统账号。

    (四)系统填报。5月下旬,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学校拟推荐人选进行系统填报,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五)提交正式推荐材料。6月初,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拟推荐人选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学校按要求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具体时间以教育厅要求为准)。

七、申报材料

    根据学校推荐日程安排,提交材料分两个阶段:

(一)校内评审材料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在5月12日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推荐材料经OA协同发送人事处人才服务科熊西江:

1. 推荐函(附件5);

2.《一览表》(附件6);

3.每个推荐人选的《推荐表》(附件4);

4.每个推荐人选的附件材料。

注:材料1-2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材料3需提交Word版、PDF版,以“姓名_推荐表”命名;材料4需提供PDF版,以“姓名_附件”命名。

(二)正式推荐材料

第十六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1.线上申报报送要求

(1)推荐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人登录“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子系统(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系统使用指南》,申报推荐系统将于2025年5月11日前开通上线,申报时间截止6月16日,系统将同步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

(2)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通过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相关信息,申报工作的计算机操作、数据存储等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应对涉密(敏)人员材料进行脱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2.线下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在2025年6月初,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推荐人选材料提交人事处,具体提交时间后续通知(以教育厅要求为准)。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2)报送要求

网上申报完成后,《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览表》(简称《一览表》)须从申报推荐系统中打印提交报送版本,确保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信息一致。报送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原件,其中,《推荐表》中“个人诚信承诺”一栏须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

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对应电子材料一并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后续通知(以教育厅要求为准):

(1)《推荐表》,填写规范、手续完备,一式二份,A4型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勿胶装),学校统一用印(系统打印)。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及骑缝章,需注明页码和目录,总页数不超过100页)。

①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②推荐人选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入选人才项目的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办理弹性延迟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注:材料(1)需提供系统打印的PDF版和纸质版;材料(2)需提供合并后的PDF版,加封面、目录,以“姓名_附件”命名。

八、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本批选拔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等,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进入“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阅下载(https://rst.sc.gov.cn/rst/scsxshjsdtrjhbrx16/ztList.shtml)。

(二)申报推荐系统登录信息获取方式。学校确定拟推荐人选后,人事处统一为申报人选分配登录账号。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在推荐选拔期间,若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四川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推荐渠道报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申报推荐系统技术咨询方式:李老师18328420531,罗老师19950741704,QQ:121739258。

学校联系人,程士涛、熊西江,联系电话,028-84078293。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服务科(行政楼111室)。

附件

1.《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号);

2.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本);

3.推荐表填表说明(2025年版本);

4.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

5.推荐函-模板;

6.推荐一览表(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5年4月30日